更新日期:2020.11
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您存多少,政府就幫您存多少,每年最高15,000元,
讓年滿18歲的孩子,面對升學、職業訓練、創業,都能有好的選擇!
Q:哪些身分可以提出申請呢?
申請 資格 |
民國1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 未滿18歲之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兒童及少年。 |
在兒少福利機構安置2年以上之失依兒童或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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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的兒童或少年。 |
Q:每個月需要存多少錢呢?
存款 金額 |
自行選擇存款金額 □500元、□1,000元、□1,250元, 第二年起,可視個人經濟狀況於1月底前辦理申請變更每月約定金額。 |
Q: 開戶存款可獲得那些好處?
獎勵 內容 |
開戶時:政府先匯入10,000元開戶金。 |
政府依每月自存款繳存情形,相對提撥同樣金額。 例如:於帳戶內存入1,000元/月,政府也會相對存入1,000元/月。 (每年6月底及12月底,政府分別匯入上、下半年提撥款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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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自存款最高15,000元,政府提撥款最高15,000元。 (一年最高存款3萬元) |
Q:繳存方式?
繳存 方式 |
選擇約定轉帳扣款,將會依據開戶人所選定的自存金額,每月固定從郵局帳戶中扣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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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現金繳存 |
可以到臺灣銀行各地分行進行臨櫃存款,或是各地郵局、四大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及OK便利商店)、農漁會(信用部)也都代收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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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各地ATM轉帳(須自行負擔手續費)存款。 |
Q:忘記繳費怎麼辦?
繳存 期限 |
每年1-11月的繳存單,繳存期限皆為當年 11月20日。 12月的繳存單,繳存期限為當年12月20日。 |
年底 補存 |
為免民眾損失存錢機會,每年12月初會寄發補存單, 單據上有二個金額,自選其一進行補存,補存期限為當年12月20日。 範例:約定每月存款1,000元,1至11月已繳合計8,000元 。 (一)【1至11月約定每月自存金額總額】扣除【 1至11月已繳金額】 則補存金額為(1,000*11)-8,000=3,000元。 (二)【自存款年度存款上限(現為1萬5,000元)】扣除【 12月份約定儲金金額】扣除【 1至11月已繳金額】 則補存金額為15,000-1,000-8,000=6,000元。 |
Q:如何得知已存多少錢?
對帳 明細 |
衛生福利部會每季(1、4、7、10月)寄送對帳單給開戶人,以瞭解帳戶內自存款、提撥款及利息各有多少。 繳存單或對帳單的信封印有QR code,可掃描連至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查詢網站。 |
Q:存了這些錢會不會影響原本的福利身分呢?
獎勵 措施 |
帳戶存款免列入家庭財產計算。 |
存款利息免納綜合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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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戶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
Q:家裡經濟狀況已經改善了,(中)低收入戶審查沒有通過會如何?
福利身分 變動機制 |
已開戶之對象,於喪失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安置兒少資格起, 一年內若有自存款,仍可獲政府相對提撥款存入, 一年期滿後參加者仍可持續自存款,但停止政府相對提撥款。 |
倘日後又符合兒少教育發展帳戶實施對象資格, 再恢復政府相對提撥款配合自存款同額款項存入,直到年滿18歲。 |
Q:什麼時候可以提領帳戶金額?
帳戶提領及結清 |
年滿結清: 各縣市政府於參加者年滿18歲之1個月前發公文通知檢具儲金用途之相關證明, 辦理兒少教育發展帳戶款項之請領並結清帳戶, 儲金用途以助於開戶人就學、就業、職業訓練或創業為限,參加者提供轉帳帳戶,由台灣銀行轉出存款並終止帳戶。 |
提早結清: 1.若兒少本人死亡,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 (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未申請則可由遺屬申請,遺屬依民法繼承編之規定認定) 2.罹患嚴重疾病或身心障礙等特殊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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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退出: 如中途自願退出,由社工評估結合資源或加強教育提高存款誘因,保留一年緩衝期,屆期可領取自存款及利息。 開戶人辦理帳戶結清後,未滿三年不得重行申請開立兒少教育發展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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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未提出儲金用途相關證明、經審查不符前述儲金用途或開戶人自款總額未達中央主管機關撥入之開戶金金額者,僅能提領自存款及其利息並結清帳戶。 |
提出申請後,若對於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仍有疑義,可洽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 。
亦可撥打免付費1957福利諮詢專線,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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