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7.08】
為了協助民眾在遭遇重大天災損害時能儘快恢復生活,所以各縣市政府提供災害救助金
針對死亡、失蹤、傷害、住屋損毀等情況提供救助
當災害來臨時,可適時運用政府相關救助資源
▍申請原則
適用對象:因天災導致家庭成員傷亡、失蹤及住宅損壞等情形
▍各縣市救助項目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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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救助內容 |
救助金額 |
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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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救助 |
因災害導致死亡者 |
每人20萬元 (連江縣25萬元) |
所 有 縣 市 均 有 此 福 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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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救助 |
因災害導致行蹤不明者 |
每人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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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救助 |
因災致重傷,或未致重傷,必須緊急救護住院治療者 |
每人1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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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屋安遷救助 |
因災害導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者 |
每人2萬元(以5人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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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淹水救助 |
因災害導致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 |
50公分至100公分 |
最高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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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公分以上 |
最高2萬元 |
💠 實際補助金額視地方政府公告為準
▍部分縣市提供救助項目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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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救助內容 |
救助金額 |
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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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受損救助 |
因災害導致財物受損而影響生計者 |
最高2萬5,000元 |
基隆市、屏東縣、澎湖縣、 連江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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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流 住屋受災救助 |
住屋因土石流入侵達3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或自室內樓地板起算面積達1/2者 |
每戶最高2萬元 |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花蓮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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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救助 |
因火災導致財物受損而影響其生計者 |
每人5,000元(以5人為限) |
彰化縣、南投縣、台東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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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屋緊急 安置救助 |
實際現住戶住屋遭受火災、水災、土石流毀損致無法居住,無其他居住處所且無法依親者 |
每戶緊急安置住宿費1,800元/日 餐食費200元/日 (每戶最多3日,並以5人為限) |
南投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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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安遷救助 |
住屋因災致毀損未達不堪居住者 |
每戶1萬5,000元 |
高雄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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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屋災損慰助 |
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因災致住屋毀損 |
每戶1萬5,000元 |
屏東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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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屋砂石 掩埋救助 |
住屋砂石掩埋救助住屋遭砂石侵入或掩埋,其面積達1/2或高度達五10公分以上者 |
每戶1萬元 |
台東縣 |
💠 實際補助金額視地方政府公告為準
▍各縣市災害救助金相關資訊
💠 東部及離島: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其他救助金資訊
✔️ 衛生福利部災害慰問金
✔️ 急難紓困
✔️ 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 原住民急難救助
有福利相關問題,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免付費)或使用線上諮詢
將由專線社工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