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1.15】親愛的閱讀者您好:感謝各位讀者一路以來得支持,直至今日可以累積人氣到1,000萬,1957專線會持續努力撰寫優良好文,拉近您與福利之間的距離 !
▍ 最新公告
115年起關閉【留言區】目前痞客邦陸續更新系統,未來走向需要會員才能留言,以及尚未開放留言通知功能,我們可能因此未留意到您的留言,所以關閉留言區,如有相關福利資訊想進一步諮詢,歡迎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繫:
ㄧ、電話直撥1957(ㄧ)服務時間:全年無休(除颱風假),每日8點至22點。
1957福利諮詢專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
【115.08.08】若使用手機閱讀本文,請調整成電腦版網站模式,可獲得更完整閱讀體驗
1957福利諮詢專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15.07.23】若使用手機閱讀本文,請調整成電腦版網站模式,可獲得更完整閱讀體驗。
1957福利諮詢專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15.07.22】
1957福利諮詢專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8)
人氣()
【115.07.22】
1957福利諮詢專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2)
人氣()
【115.07.22】
1957福利諮詢專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4)
人氣()

【115.07.22】
1957福利諮詢專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115.07.21】
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是為了幫助遭遇急難或家庭發生急難情況的學生,提供緊急的經濟援助,以減輕生活上的壓力。以下申請資格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本篇精華
- 申請對象:各級學校在學生與教保機構幼兒皆可申請(不包含碩博士班、空大與年滿25歲之學生。
- 申請條件:學生或幼兒因傷病住院、重大傷病、意外死亡等情形;學生或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如有失蹤、入獄服刑、非自願性離職、重大傷病、死亡等情形。
- 核給金額與加發:依傷病或事故程度核給 5,000 元至 2 萬元。
- 財產與次數限制:家庭年所得達 148 萬元或不動產達 1,000 萬元以上不予核給,每人每年限領一次。
- 申請時效與送件:需於事實發生日起 6 個月內,檢附申請書、在學證明及財產所得清單等文件向學校或教保機構提出申請。
|
【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於115年7月6日修正】▋申請應備文件
1957福利諮詢專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0)
人氣()
【115.07.21】
1957福利諮詢專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2)
人氣()
【115.07.21】
1957福利諮詢專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115.07.20】
1957福利諮詢專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4)
人氣()
【115.07.19】
1957福利諮詢專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