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7更新】
除了中央政府的補助,地方政府也有提供減免措施~
小編整理了相關資訊,提供給大家參考!
一、65歲至69歲之中低收入老人
(一)補助額度:
補助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二)補助縣市: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台東縣、花蓮縣、宜蘭縣。
二、65歲以上之老人
(一)補助額度:
補助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二)補助縣市:
1.基隆市:設籍滿三年,且實際繼續設籍居住之市民。
2.高雄市:設籍本市滿一年以上領有中低老人生活津貼或且最近一年核定綜合所得稅稅率5%或查無報稅資料者。
3.台北市:設籍台北市滿一年以上,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者。
4.桃園市:設籍桃園市滿一年以上,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者,或100歲以上設籍並實際居住且未獲政府補助健保自付額之全額者。
5.台中市:65歲以上設籍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或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率未達5%者。
6.屏東縣:領有本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之老人(不包括列冊低收入戶老人),且為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第二目之被保險人
7.離島地區65歲以上老人。
8.雲林縣:領有中低老人生活津貼,且投保於農保或漁保。
新北市針對設籍滿一年以上長輩依年齡區分補助金額,65歲-79歲補助1,662元;80歲-89歲補助2,000元;90歲-99歲補助5,000元;100歲以上補助10,000元,每半年補助一次。
三、輕度、中度身心障礙
(一)補助額度:
全額補助。
(二)補助縣市:
1.台南市:年滿65歲者,且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率未達12%者。
2.高雄市:年滿65歲者未滿70歲,設籍高雄市滿1年以上,且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率未達12%者。
四、原住民
(一)基隆市,55歲以上設籍滿三年,且實際繼續設籍居住者─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二)台北市、桃園市,年滿55歲,且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桃園市滿1年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者─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三)台中市,年滿55歲,且設籍並實際居住台中市滿1年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率未達5%者─最高上限至地區人口保費。
(四)蘭嶼鄉,以第2、3類及第6類第2目地區人口身分投保者─全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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