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9.10更新】
不孕,是想要孕育下一代的夫妻最大煩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人工生育(生殖)補助讓符合資格的夫妻有了希望,該如何申請呢?讓小編來為大家說明。
補助資格(需兩項同時符合)
1.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之不孕夫妻,且妻年齡為44歲(含)以下(申請日之月份計算)。
2.經人工生殖機構施術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須接受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俗稱試管嬰兒療程)。
補助次數
1.受術妻年齡39歲以下(含39歲)者:生育單一胎次嬰兒過程中,最多補助6次。
2.受術妻年齡40歲以上(含40歲)且44歲以下(含44歲)者:生育單一胎次嬰兒過程中,最多補助3次。
補助金額
1.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之不孕夫妻:每次補助上限15萬元。
2.非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不孕夫妻:依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首次申請者為3萬元至10萬元、再次申請者為2萬元至6萬元。
※以上兩者補助金額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
應備文件
1.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2.匯款帳戶資料
3.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一般夫妻免付)
申請方式
向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簡稱特約機構)提出申請,由特約機構至國民健康署指定之資訊系統,辦理申請人資格審查及費用申請作業。
若想詳細了解申請資訊,請撥打人工生殖諮詢服務專線:02-25580900
【若對於社會福利(如: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老人福利等)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喔。】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