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2.16】
家庭暴力相關的社會事件頻頻出現在新聞中,每一次都讓人感到遺憾與心痛。為了讓更多 人具備識別與防範的能力,小編將帶大家一起了解家庭暴力是什麼、哪些人屬於受保護的 對象,以及當遇到疑似家暴事件時,我們可以如何正確且安全地處理。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規定,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
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1.身體層面的家庭暴力類型,舉例如下: 虐待、遺棄、押賣、強迫、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職
業或行為、濫用親權、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傷害、妨害自由、性侵害...等。
2.精神層面的家庭暴力類型,舉例如下:
(1)言詞虐待:用言詞、語調之方式對被害人進行脅迫和/或恐嚇,以企圖控制被害人。如
謾罵、吼叫、侮辱、諷刺、恫嚇、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揚言使用暴
力等。
(2)心理虐待:如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羞辱、不實指控、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
以引起被害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
(3)性虐待: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逼迫觀看性活動、色情影片或圖片等。
3.經濟層面的家庭暴力類型,舉例如下: 不給生活費、過度控制家庭財務、強迫擔任保證
人、強迫借貸等惡性傷害自尊的行為。
1.配偶或前配偶。
2.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3.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4.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5.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此類型對象是指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
社會互動關係之一般男女朋友或同性伴侶,雖然並非家庭成員關係,但亦可聲請保護令。
6.看見或直接聽聞家庭暴力之兒童或少年。
在家庭暴力發生的當下,首要保護自己的安全,避免身體的重要部位受到傷害,並
儘快撥打110報警,由警察介入制止暴力,蒐集犯罪證據,並協助護送被害人就醫。
若家庭暴力已經持續存在一段時間,建議立即尋求協助,因為家庭暴力經常重複發
生,且施暴頻率與暴力行為嚴重程度也會隨著時間加劇。及早尋求幫助,將有機會制止暴
力傷害,您可以隨時撥打24小時保護專線「113」進行諮詢與通報,或者逕洽各地方政府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協助,防治中心皆配置社工人員協助被害人,提供庇護安
置、法律協助、醫療補助、經濟扶助、心理諮商輔導或就業輔導等服務。
保護令是由法院所核發以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人身安全與相關權益的命令,可以區分為通
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三種。 【保護令相關的介紹可以點我】
若發現鄰居或親友可能遭遇上述家庭暴力的情形,建議可聯繫警察、學校、鄰里長,或撥
打113保護專線求助,通報皆採匿名制度,無需擔心個人資訊外洩,除了協助通報之外,
若對相關福利諮詢需求,也歡迎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將有專人提供協助喔!
如果你或親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難,請勇敢求助,關懷從你我開始!
有福利相關問題,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免付費)或使用線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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