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13】

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流程

想必大家都曾聽過重大傷病一詞,

但你知道為何要申請重大傷病證明嗎?又該如何申請呢?

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流程簡易圖卡說明喔~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流程

 

▍ 重大傷病證明的功用

為減輕重病者就醫經濟負擔,於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8條規定,保險對象因重大傷病就醫時,門診、急診、住院之自行負擔費用

 

▍ 哪些情況為重大傷病呢?

重大傷病項目共計30大項,詳情請點選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流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申請重大傷病證明方式

保險對象經特約醫院、診所醫師診斷,罹患傷病屬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重大傷病時,得檢具文件,由本人或委託他人、醫院、診所為代理人,以郵寄、親自送件或院所透過健保資訊服務網,向健康保險署分區業務組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流程急性腦血管疾病急性發作後一個月內早產兒出生後三個月併發症住院者移植器官,其重大傷病由診治醫師逕行認定後由醫院免其自行負擔費用,向健康保險署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 申請重大傷病證明應備文件

(一)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
(二)特約醫院、診所開立三十日內之診斷證明書。(診斷病名欄,應加填國際疾病分類碼)。
(三)身分證明文件(清晰足資辨識身分之正反面影本,十四歲以下無身分證者可以戶口名簿代替)。現場臨櫃申請者,請盡量攜帶健保卡。
(四)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資料。
(五)重大傷病診斷為下列病名者,請另檢附相關文件。詳情請點選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流程相關文件

 

▍ 簡易圖卡介紹

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方式

 

重大傷病證明應備文件  

 

重大傷病證明福利  

 

如何查詢重大傷病證明  

 

※若對於重大傷病有疑義,可洽詢健保署健保諮詢服務專線轄區健保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健保諮詢服務專線:

市話撥打 0800-030-598 或 4128678(不加區域碼)
手機改撥 02-4128678

 

健保分區業務組:

臺北業務組 (02-21912006,100008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1號)
北區業務組 (03-4339111,320216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3段525號)
中區業務組 (04-22583988,407666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
南區業務組 (06-2245678,700203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
高屏業務組 (07-2315151,801663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59號)
東區業務組 (03-8332111,970009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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