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2.03】

政府為強化金融可及性,讓身心障礙者也能享有無障礙的金融服務,並減輕身心障礙者經濟負擔,自106年1月1日起,提供身心障礙者跨行提款手續費減免。
▍手續費減免內容
依金管會規定,金融機構對身心障礙者透過ATM跨行提款給予手續費減免,每人於每家金融機構以申請1個帳戶為限,每月有3次ATM跨行提款免手續費。
▍如何申請
有臨櫃或網路申請兩種方式,請擇一辦理:
(一) 若以臨櫃方式,身心障礙者應至原開戶分行申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正本、身心障礙者申請減免帳戶之存摺及原留印鑑。若委託他人代辦,受委託之他人另應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授權書。
(二)若以網路方式,身心障礙者應透過原開戶銀行之官方網站以憑證機制提出申請。
▍優惠次數如何計算
每人於每家金融機構以1個帳戶為限,每月得享有3次ATM跨行提款免手續費。 每月累計以3次為限,不併入其他手續費優惠計算。優惠計算週期為每月1日至當月月底止。
例如:1月28日向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生效成功,則至1月31日止可以享有3次ATM跨行提款免手續費,2月1日起另計3次優惠次數。
▍手續費減免使用效期
若身心障礙證明逾期,即終止優惠,必須重新取得身心障礙證明後重新申請手續費減免。
有福利相關問題,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免付費)或使用線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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