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12】

由於現今社會普遍存在晚婚、晚育的現象,

有不孕困擾的夫妻逐漸增加,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人工生育(生殖)補助讓符合資格的夫妻有了希望,

該如何申請呢?讓小編來為大家說明。

 

▍ 補助資格(2項條件均須符合)

1.夫妻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於我國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且妻之年齡未滿45歲。 

2.經人工生殖機構施術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須接受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

 

▍ 年齡及補助次數

1.受術妻年齡未滿40歲者:生育單一胎次嬰兒過程中,最多補助6次。

2.受術妻年齡已滿40歲且未滿45歲者:生育單一胎次嬰兒過程中,最多補助3次。

受術妻年齡以申請本方案之月份計算,且於申請日起一年內,完成該次申請之療程。

 

▍ 補助額度

1.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之不孕夫妻:每次補助上限15萬元,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之。
2.非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不孕夫妻:依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如下表,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之。

受術妻年齡

各補助胎次之申請次數

取卵至形成胚胎植入者

僅取卵,因特定因素無法植入胚胎者

僅胚胎植入者

該胎首次申請時受術妻未滿39歲

各胎第1次

15萬元

10萬元

5萬元

各胎第2、3次

10萬元

6萬元

4萬元

各胎第4至6次

6萬元

4萬元

2萬元

該胎首次申請時受術妻已滿39歲且未滿45歲

各胎第1次

13萬元

7萬元

5萬元

各胎第2、3次

8萬元

4萬元

4萬元

該胎第4至6次(39歲至未滿40歲)

6萬元

4萬元

2萬元

以上兩者補助金額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

 

▍ 應備文件

1.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2.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一般夫妻免付)。

3.匯款帳戶資料。

 

▍ 申請流程

不孕夫妻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接受醫療服務,由該機構一併協助補助資格的線上申請,取得補助資格後於一年內進行施術,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請施術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該次療程的費用補助線上申請,經國民健康署依人工生殖機構所送的施術範圍項目進行審查,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

特約機構名單下載請點我

 

若想詳細了解申請資訊,請撥打 試管嬰兒補助諮詢專線(02-25580900)來解答

若對於社會福利(如: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老人福利等)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洽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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