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4.09】
國保被保險人過世後,可由提供支出殯葬費用的人請領喪葬給付,
文章內容有說明申請資格、給付金額、申請方式等資訊,
希望能幫助你申請補助更順利 !
▍ 申請資格
被保險人本人於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65歲前)死亡時,可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
▍ 給付金額
給付金額是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喪葬給付5個月,即9萬8,805元 (1萬9,761元乘以5)。
(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1日起,由17,280元調整為18,282元;另自112年1月1日起由18,282元調整為19,761元)
▍ 申請方式
一、填妥「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二、其他文件
(一)、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如果是受死亡宣告者,要檢附法院的判決書。死亡證明書 ( 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 ) 所記載的死者姓名、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如果跟戶籍資料的記載不一樣,必須先洽請出具證明的單位更正一致。
(二)、有記載被保險人死亡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
(三)、支付殯葬費的證明文件正本( 處理喪葬事宜的單位所開具的收據或發票 ),應蓋有開立單位的大小章或統一發票章。如果證明文件為估價單、請款單、服務證明(書)或契約書,除須蓋有大小章或統一發票章外,並應另由開立單位註明「費用已付清」或加蓋收訖證明章。
三、以掛號直接寄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或送交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
▍ 給付核付
勞保局審核完畢後,會將喪葬給付匯入申請人帳戶。
▍ 注意事項
1.原則上以1人請領為限,於勞保局核定前,如果另外有其他人向勞保局提出請領,勞保局會以書面公文通知各申請人於期限內自行協議由其中1人代表請領,並由代表請領人提出協議證明書。如果期限內沒有提出協議證明書,勞保局將會喪葬給付平均發給各申請人。
2.勞保局核付喪葬給付後,如果還有其他支付殯葬費者再提出請領,勞保局將不再受理。
3.領取喪葬給付的請求權,從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5年內必須儘速申請,超過5年即喪失請領資格。
我是遺屬,還有其他補助可以申請嗎?
延伸閱讀,請點選 國保遺屬年金給付
如您有國民年金的相關問題,可查看勞保局公告常見問題或致電勞保局,
或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由專線社工為您說明。

我想請問一下,中低收入戶和國民年金補助減免有關係嗎?我媽媽有通過國民年金補助,但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有中低收入戶的資格?還是中低收入戶是要單獨申請?
陳靚穎,您好, 您說媽媽有國民年金補助,推測應是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但這福利與中低收入戶並無關係,中低收入戶需另外提出申請。如您有需求,可向戶籍地公所申請,實際審核結果以公所為準。 如有其他福利問題,歡迎來電免付費的1957詢問。
請問國民年金今天有匯款嗎?
您好, 專線無法查詢到您個人資料,建議您直接去電勞工保險局詢問撥款狀況,謝謝。
想請問 我自己帶小孩 沒有工作 只有老公在上班 老公一個月薪資約39000(+年終後平均) 戶籍內只有我跟老公. 小孩1Y3M戶籍在娘家 這要怎麼算0.0?
DEADEA您好: 若是您要申請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保費減免,需要計算的人口會包括您本人、先生、小朋友跟您的父母親,此外,若您本人有給親屬申報為所得稅之被扶養親屬,則申報之親屬所得亦須列入計算範圍,因此,除了先生的工作所得外,亦會考量您與父母親是否屬於工作能力人口而有虛擬所得的計算,因此是否可以通過審核,還是需要向您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後才能確定,若您還有疑問,建議您可以洽詢勞保局或撥打1957免付費專線洽詢,謝謝您~
板橋區公所說她們沒有承辦此業務,請我們至勞保局申請,去電勞保局,得到的回答是請我們在公所申請,兩邊都說不是他們的業務,我該怎麼辦才好
板橋人您好: 就我們所知,公所其實有許多課別(例:社會課、兵役課等)要申請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之保費減免,需至戶籍地公所社會課申請,我們可以提供您板橋區公所社會課電話:29686911,再麻煩您詢問看看,謝謝。
公所社會科請我們至ㄧ樓辦理,但ㄧ樓承辦人員說他們沒有跟勞保局連線,無法辦理資格認定,還是說我們該跑ㄧ次勞保局辦理資格認定,確定達到資格再拿資料去公所申請
板橋人您好: 若您要申請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之保費減免,申請之窗口應為您戶籍地板橋區公所社會課,因此申請單位確實需洽詢一樓窗口辦理,不需要先請勞保局進行資格認定,若您還有疑慮可請您逕洽板橋區公所社會課游小姐洽詢,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