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7.31】

在台灣生活,不論是上班族、自由接案者,還是正在學的學生,
「全民健康保險」都是我們基本的醫療保障。
不過,你知道自己該用哪一種身分加保嗎?什麼時候該投保?眷屬又要怎麼辦理呢?
這篇文章用簡單明瞭的方式,帶你快速搞懂健保的投保資格與保費規則,讓你不再一頭霧水!
▍ 投保資格
▶️ 有中華民國國籍並設有戶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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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
加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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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工作,有雇主雇用的人 |
受僱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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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出生的新生兒 |
出生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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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年沒參加健保,或剛設戶籍的人 |
設籍滿6個月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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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2年內曾有參加健保紀錄的人 |
設籍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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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派駐國外的政府機關人員與其配偶及子女 |
設籍當日。 |
▶️ 無中華民國國籍的人
在臺灣地區未設有戶籍但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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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
加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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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地區工作且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 |
受僱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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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地區出生之新生嬰兒,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後 |
出生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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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地區居留滿6個月 |
居留滿6個月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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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身心障礙子女 |
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當日,不受設籍滿6個月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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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居留證明文件:臺灣地區居留證、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外僑居留證∕外僑永久居留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可長期居留的證明。 2.居留滿6個的定義: (1)連續居住達6個月。 (2)出境1次、未逾30日,實際居住日扣除後仍達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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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什麼類別的被保險人?
為防止重複納保,將被保險人分為六類,第一類不得為第二類及第三類;第二類不得為第三類;第一類至第三類不得為第四類及第六類。
保險對象應依上述投保順序及資格參加健保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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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對象 |
投保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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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 |
受僱者、雇主或自營業主,以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 |
服務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或雇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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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 |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或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船員。 |
所屬工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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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 |
農會會員,或年滿15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或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為甲類會員;或年滿15歲以上實際從事漁業工作者。 |
所屬或戶籍所在地的基層農會或漁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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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類 |
義務役軍人、軍校軍費生、在卹遺眷;替代役役男;或矯正機關之收容人。 |
國防部、內政部或法務部指定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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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類 |
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成員。 |
戶籍所在地公所、安置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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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類 |
榮民及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或不屬於前面所列各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其他家戶戶長或代表。 |
戶籍所在地公所、安置機構或訓練機構。 |
如果你同時有兩種身分,要以「主要工作」加保,判斷方式 : 工作時間長的為主,如果時間一樣多,就看哪邊收入多。
▍可以幫眷屬加保嗎?
當然可以!但有幾個條件:
一、眷屬要「無職業」,且為以下其中一個身分:
(一)配偶。
(二)父母或祖父母(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子女或孫子女(未成年,或成年但無謀生能力、仍在學)。
二、依附優先順序
(一)配偶或一親等直系血親(如父母)。
(二)二親等直系血親(如祖父母)。
(三)三親等以上直系卑親屬(如孫子女)。
如果真的找不到人可以依附,就得自己用第六類身分加保。
▍保費怎麼算?
一、計收原則
(一)保費會依照你的「加保單位」與「收入」來決定,以月為單位計算。
(二)有投保紀錄的那個月,哪個單位幫你加保,就由那個單位計算全月保費。
▶️ 如果當月末日轉出,由健保署核定為次月1日生效,還是以當月加保單位計算保費。
▶️ 如果非於當月末日轉出,就以該月最末日的加保單位計算保費。
想知道你要繳多少?
可以查「健保保險費負擔金額表」或使用健保署的【線上保費試算系統】。
▍還有困惑嗎?
想要進一步諮詢,可以瀏覽健保署網頁,或撥打健保諮詢專線:
▶️ 市話撥打 0800-030-598 或 4128-678
▶️ 手機請改撥 02-4128-678
另外大家參閱以下兩篇文章,確認自身能否申請或享有健保保費減免唷 !
健保保費補助報你知-中央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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