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2.02】
家中年邁長者獨自居住,或於白天無人照顧時,萬一遭遇突發狀況怎麼辦?
為大家介紹老人緊急救援系統,不必再擔憂獨自在家的長者遭遇困難時無法自行求助。
▍ 老人緊急救援統是甚麼?
協助猝發性高危險群、慢性病患、長期臥病及不良於行之患者,或是獨居、日間獨居的老年長者,每日透過長者主動按壓系統,確認長者居家安全。
於家中裝設類似個人保全系統,需要時可提供迅速的緊急救援與保護。裝設主機、火警探測器及具求救功能之無線遙控防水防塵隨身按鈕,可直接壓下隨身求救鈕,由服務中心於收到訊息後,儘快派員協助,必要時提供救護車緊急救護通報、緊急事件聯絡人之通知。
平常會有專業人員定期居家訪視及身體健康評量,適時提供健康、輔具及社會福利諮詢與轉介。
▍ 若符合以下服務對象,可洽各縣市政府申請補助服務
快速觀看,點選區域 北部地區、中部地區、南部地區、東部地區與離島
▍ 北部地區
地區 |
名稱 |
服務對象 |
受理單位 |
基隆市 |
獨居老人緊急救援系統 |
設籍或實際居住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列冊獨居老人,且子女未實際居住本市或同住者無照顧能力。 |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 |
台北市 |
緊急救援系統 |
經本局列冊之獨居長者(不包含已有聘顧看護(傭)者、不能配合者及經評估不適合使用本系統者)。 |
各公民營老人中心、平宅與社福中心 |
新北市 |
緊急救援系統 |
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屬失能或有獨居安全疑慮之下列對象: |
各區公所、衛生所、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辦理 |
桃園市 |
緊急救援服務 |
1.年滿65歲列冊之低收、中低收入失能(或衰弱)且獨居者。 2.經本局評估有需求者(如:自理能力欠佳、患有慢性病、突發性疾病等經醫師診斷證明)。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03-3321328)、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
新竹市 |
獨居老人緊急救援連線 |
設籍新竹市年滿65歲以上,經評估且無子女或子女未住在新竹市之獨居長者。 |
社會處社會救助與老人福利科 |
新竹縣 |
獨居老人在宅緊急救援通報服務系統 |
(中)低收入戶獨居老人。 |
老人及身障福利科 |
▍ 北部地區
▍ 中部地區
地區 |
名稱 |
服務對象 |
受理單位 |
苗栗縣 |
緊急救援通報系統 |
設籍或居住苗栗縣之列冊獨居老人,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經本府評估有裝設需求之老人。 |
戶籍或住所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
台中市 |
緊急救援服務 |
設籍或居住台中市之獨居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中低收入,包含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經各級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獨居老人 2.50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獨居身心障礙者,經評估有失能或有獨居安全疑慮且缺乏求救能力。 |
各區公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社會局,或直接中興保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800-095119 |
彰化縣 |
緊急救援連線系統 |
設籍且實際居住於彰化縣,年滿65歲以上,經評估為失能之(中)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之 獨居老人。 |
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長青福利科陳社工師 |
南投縣 |
中低收入戶獨居老人緊急救援連線 |
年滿 65 歲以上實際居住於本縣之獨居老人, 經評估意識清楚可配合操作系統並符合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 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或 經各級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生命連線基金會049-2312245;08000-56789 |
雲林縣 |
老人緊急救援系統 |
1.設籍雲林縣80隨以上獨居老人,或(中)低收入戶獨居老人。 2.65-79歲無(中)低收入戶者須自費。 |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或由本縣長照中心轉介 |
▍ 北部地區
▍ 南部地區
地區 |
名稱 |
服務對象 |
受理單位 |
嘉義縣 |
老人緊急救援連線 |
設籍且實際居住嘉義縣,年滿65歲列冊之失能且獨居之老人或患有慢性病、突發性疾病之獨居老人。 |
嘉義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或 天主教中華聖母基金會 |
嘉義市 |
緊急救援服務 |
設籍且實際居住於嘉義市,六十五歲以上失能老人。並符合以下條件: 1.經醫師診斷,患有心臟血管疾病、關節炎、高血壓、糖尿病、帕金森氏症及氣喘…等猝發性高危險群,並需保護性看視者。 2.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需協助之衰弱老人。 |
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附設嘉義基督教醫院:05-2348836 |
台南市 |
老人緊急救援通報服務 |
應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未接受全日型住宿式機構照顧服務,並經本局評估符合下列規定者: 1.單獨居住或同住家屬無照顧能力。 2.生活自理能力不足且能配合不活動狀況偵測監控。 (二)年滿五十五歲之原住民或年滿六十歲且非居住於機構,並具有下列各項條件之一者 1.有單獨居住之事實。 2.與配偶或其他人同住且符合下列狀況之一者: (1)與子女同戶籍,但子女未經常性同住(連續達五天以上獨居事實)。 (2)同住者皆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或無照顧能力。 (3)同住者皆為六十五歲以上。 |
各區公所社政課 |
高雄市 |
老人在宅緊急救援連線服務 |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之65歲以上獨居長者、老老同住或同住者為未成年或身心因特殊情況致不適合擔任照顧者,經評估符合失能程度且有緊急救護之虞者或經評估未達失能有獨居安全疑慮者(如罹患猝發性疾病、心血管疾病、慢性疾病等或其他經評估確實有使用需求者)。 |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07-3373376~8、07-3373370 中興保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00-095-119 |
屏東縣 |
緊急救援通報系統 |
1. 年滿65歲(含)以上設籍且實際居住本縣之獨居老人,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列冊低收入戶 (2) 列冊中低收入戶 (3) 列冊中低收入老人 (4) 領有中低老人生活津貼 (5)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2.未滿65歲設籍且實際居住本縣,列冊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並領有本縣核(換)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且同時符合下列3項資格者: (1)單獨居住或同住家屬無照顧能力者。 (2)未接受機構24小時安置且未聘用看護(傭)者。 (3)生活自理能力缺損,且服務對象意識清楚,可配合操作該系統(不含精神疾病、失智症或經評估不適合本系統者)。 3.設籍且實際居住本縣,經列冊之失能或患有慢性疾病、突發疾病之一般戶獨居老人(ADL量表分數低於90分(含)以下或經醫師診斷證明),經評估確有需求者。 |
財團法人生命連線基金會屏東辦公室 08-7553069 |
▍ 北部地區
▍ 東部地區與離島
地區 |
名稱 |
服務對象 |
受理單位 |
宜蘭縣 |
中(低)收入獨居老人緊急救援通報系統服務 |
設籍本縣年滿65歲以上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獨居長者,經巴氏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評估為九十分以下者或有猝發性疾病之高危險群及慢性病等須保護性看視。 |
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社會課 |
花蓮縣 |
緊急救援連線服務 |
設籍本縣且實際居住本縣,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總收入在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之中低(低)收入戶,及經本縣長期照顧管理專員訪視評估之一般戶,未接受機構安置及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且符合下列各項服務之資格者: 1、年滿65歲以上因患病、行動不便,且實際獨自生活,或共同生活者無法提供適當照顧之老人。 2、64歲以下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實際獨自生活,或共同生活者無法提供適當照顧之身心障礙者。 |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 門諾基金會03-8338009 |
台東縣 |
獨老智能守護緊急救援服務 |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縣,年滿65歲以上獨居老人,並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
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089-318388 |
澎湖縣 |
獨居老人緊急救援連線系統 |
設籍本縣年滿六十五歲本府冊列低收入戶或未達最低生活標準二點五倍之中低收入獨居老人,由政府全額補助,一般戶由民眾自行負擔。並符合下列資格: |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財團法人生命連線基金會 |
金門縣 |
老人在宅緊急救援連線服務 |
1.設籍並實際居住於金門縣年滿65歲以上列冊低、中低收入戶之獨居老人。 2.失能之老人,其確有需安裝救援系統者。 3.其他特殊情形之獨居老人,經鄉鎮查核有其需求者得以專案方式呈核辦理,惟需在委託控管安裝數量額度內。 |
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 |
連江縣 |
獨居老人緊急救援連線服務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設籍並實際居住於連江縣年滿65歲以上列冊低、中低收入戶之獨居老人。 2.經評估失能老人,其確有需安裝救援系統者。 |
鄉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