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2.22


身心障礙者在家中接受照顧,不少人每天都必須長時間使用呼吸器、氧氣機、抽痰機等維生醫療器材,或仰賴電動床、電動輪椅等必要生活輔具來維持日常生活。這些設備幾乎都需要持續用電,也讓家中的電費支出明顯增加。為了減輕居家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政府規劃用電優惠措施,希望讓照顧者在長期照顧的路上,能少一分壓力,多一分支持。

申請資格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居住家中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未接受政府全日住宿照顧費用補助,且平時有使用指定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

指定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項目、優惠度數

分類

項次

項目

每月優惠度數

優惠用電月份

1

氧氣製造機

238

全年

2

呼吸器

64

全年

3

血氧監測儀(不含電池式)

22

全年

4

冷氣機

264

5-10

5

電暖器(葉片式、陶瓷式、石英管式)

432

12月-2

電暖器(鹵素式、碳素式)

288

6

抽痰機

6

全年

7

咳嗽(痰)機

2

全年

8

化痰機(器)

10

全年

9

電動拍痰機(不含電池式)

1

全年

1

電腦輔具之眼控滑鼠

36

全年

2

電動輪椅

18

全年

3

電動代步車

18

全年

4

居家用照顧床(電動床)

15

全年

5

氣墊床(不含液態凝膠床墊)

8

全年

備註每度按表燈非時間電價(非營業用)1段單價計收

申請方式

符合申請資格者,將文件備齊後,自行或委託他人至受理單位(如公所社會課、輔具資源中心)提出申請。

※各縣市受理單位不同,可以至各縣市社會局()網站查看相關資訊。

應備文件

()申請「維生器材」用電優惠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曾獲內政部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者免附。

3.用電優惠之用戶戶名及電號證明文件影本(電費收據)

4.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

※限定3個月內開立之證明書,並應註明需使用維生器材名稱;申請項目曾獲內政部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者或獲縣市政府補助醫療輔具者免附。

5.申請者居家使用申請用電優惠設備之照片

※申請項目曾獲內政部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者免附。

6.其他

※可茲證明使用維生器材起始時間且現行仍使用中之證明文件。

 

()申請「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

※必要生活輔具來源為縣市政府補助者免附。

3.用電優惠之用戶戶名及電號證明文件影本(電費收據)。

4.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或輔具評估單位開立之輔具評估報告書。

※限定3個月內開立之證明書或評估報告書,並應註明需使用必要生活輔具名稱。輔具來源為縣市政府補助者免附。

5.輔具需用電證明。

※申請居家用照顧床或氣墊床者,需檢附可資證明輔具需用電之證明文件,如可辨別需用電之購買憑證、租賃憑證或保固書、輔具照片等。

6.其他

※可茲證明使用生活輔具起始時間且現行仍使用中之證明文件。

有福利相關問題,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免付費)或使用線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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