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2月更新】
年底接近尾聲,112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資訊已經公告囉~有需求且符合貸款資格的勞工朋友,一起來看看今年紓困貸款辦理的資訊吧!
▋ 申請時間
網路受理:111年12月26日 09:00至112年1月7日 23:59 。
郵遞受理:111年12月26日至112年1月7日(郵戳為憑)。
臨櫃受理:111年12月26日至112年1月7日 (營業日09:00-17:00)。
▋ 申請資格
被保險人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才具有辦理借貸的資格:
- 生活困難需要紓困。
- 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12年1月7日止)。
- 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
- 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 貸款金額
每人最高貸款金額新臺幣10萬元。
▋ 申請方式
(一)臨櫃
1.申請人(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檢附應備文件,親自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2.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者,應提出委託書、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與受託人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正本驗後發還)委託三親等內親屬辦理,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本人辦理應檢附文件,由被保險人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土地銀行營業據點查詢請點我。
(二)網路
符合土地銀行所定之網路簽約及對保資格者,於受理時間內點選「土地銀行網站」,依序填妥申請資料,並完成網路簽約及對保手續,網路申請受理後即以Email回傳受理成功訊息。
(三)掛號郵遞
申請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於核定通過後再備妥應備文件,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 應備文件(臨櫃、郵寄、委託辦理者需檢附)
- 申請書,點我下載。
- 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票)。
- 被保險人印章。
- 有在土地銀行開戶者,請攜帶存摺及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 沒有在土地銀行開戶者,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2份,以及健保卡(或駕照)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 委託親屬辦理者:請攜帶(1)委託書、(2)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3)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文件),及(4)受託人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俟核定通過後,再由本人檢齊相關文件(參照本項1~5文件),親自到原申請分行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 貸款利率
自撥款日起為年息1.718%,嗣後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動部於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
▋ 還款方式
貸款期間3年,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如借款10萬元,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43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408元,然實際情形請洽銀行或勞保局)
▋ 諮詢管道
土地銀行客服專線(02)2314-6633,或向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詳細電話及地點請至土地銀行網站查詢)。
勞保局服務專線(02)2396-1266及其各地辦事處。
▋ 常見問題
Q:線上申請後,發現資料錯誤怎麼辦?
請電洽您於線上指定之申請分行協助處理。
Q:可以查詢申請進度嗎?
可以,請點選此網頁,選擇頁面上查詢/補件功能,輸入身分證字號與生日便可查詢。
Q:線上申請完成,是否表示核貸成功?
線上申請完成不等於核貸成功,須待勞保局核定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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