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2.01】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特別照顧津貼

台灣為高齡化社會,且逐漸邁入超高齡化社會,

那麼年滿65歲、有經濟需求的長輩,除了社會保險的老年給付之外,還有什麼補助呢?

而一般成年人,若為了照顧長輩無法工作,政府有什麼協助嗎?

讓我們來一起了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吧~

 

▍ 申請條件、申請地點及補助金額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申請

條件

1.年滿65歲,居住於戶籍所在地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3.通過各縣市家庭所得、動產與不動產調查。

受照顧者需符合:

1.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2.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

3.失能程度經縣市主管機關指定或委託之評估單位(人員)作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

 

照顧者需符合:

1.年滿16歲,未滿65歲,且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三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之情事。

2.屬下列情形之一者:

(1)同為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

(2)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

(3)受照顧者二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3.未從事全時工作,且實際負責照顧受照顧者。

4.與受照顧者設籍及實際居住於同一直縣市。

補助

金額

依據家庭所得級距標準每月補助4,164元或8,329元。

每月補助5,000元。

申請

單位

戶籍地公所。

 

▍ 家庭人口範圍

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時,需計算申請人及其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父母、子女)、同戶或同住之直系親屬(祖父母、孫子女)、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所得、動產與不動產,三項條件均符合者才可領取補助。

 

▍ 何謂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三

第一款: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學校,致不能工作。
第二款: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
第三款:罹患嚴重傷、病,必須3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
第六款:婦女懷胎6個月以上至分娩後2個月內,致不能工作;或懷胎期間經醫師診斷不宜工作。
第七款:受監護宣告。

 

看過介紹之後,您是否好奇各縣市的審核標準及領取不同補助金額的條件呢?

想了解更多,歡迎洽詢戶籍地公所1957福利諮詢專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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