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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請問一下,為什麼我的孩子在7月、8月沒有領到低收入戶補助呢?                

A: 在跨學制(國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學、大學升碩士)的暑期期間各縣市補助發放情形有所差異。

小編統整各縣市資訊,快來瞧瞧吧! 

 


快速通關(直接點文字),子女就學階段國中升高中 高中升大學 大學升研究所


 

國中升高中的暑假

縣市

補助發放情形

說明

台北市、新竹縣

嘉義市、連江縣

澎湖縣

 

按時發放兒少生活補助。

 

無。

新北市、基隆市

桃園市、新竹市

苗栗縣、南投縣

雲林縣、台南市

高雄市、台東縣

 

 

暑假期間暫停發放。

 

 

高中入學後,檢附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到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

台中

若7月已滿16歲,即停止發放。

需於開學後,提供學生證或在學證明予戶籍地公所,僅從9月開始核發補助。

若7月未滿16歲,暑假期間仍會領取兒童生活補助。

於9月份,提供學生證或在學證明予戶籍地公所,並從當月改領取就學生活補助費。

嘉義縣、彰化縣

屏東縣、宜蘭縣

花蓮縣、金門縣

國中畢業領取兒童生活扶助至7月,8月暫停發放。

9月份持繳費證明或有蓋註冊章之學生證予戶籍地公所。

 
 

高中升大學的暑假

縣市

撥款情形

說明

台北市

1.若於暑假期間未滿18歲者,仍可持續請領兒童生活扶助費用。

2.若於暑假期間已滿18歲者,暑假期間暫停發放就學生活扶助費用。

需待註冊後,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蓋註冊章)或持在學證明、存摺封面影本,須掛號郵寄向台北市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提出申請。

基隆市、新北市

桃園市、新竹縣

新竹市、苗栗縣

台中市、彰化縣

南投縣、雲林縣

嘉義市、高雄市

台南市、台東縣

澎湖縣、連江縣

 

 

 

暑假期間暫停發放

 

 

 

大學入學後,檢附蓋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予戶籍地公所。

嘉義縣、屏東縣

花蓮縣、金門縣

宜蘭縣

7月份補助續發,8月份補助暫停發放

9月份,持繳費證明或有蓋註冊章之學生證予戶籍地公所。

 
 

大學升研究所的暑假

縣市

撥款情形

說明

台北市

1.年滿18歲至未滿25歲者之就學生活補助僅核發至大學畢業當月為止,後續即無法符合就學生活補助之請領資格。

2.大學畢業同年接續就讀研究所者可持續請領就學生活補助。

需待註冊後,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蓋註冊章)或持在學證明、存摺封面影本,向台北市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提出申請,即可追溯暑期之就學生活補助費用。

新北市

就學生活補助核發至大學畢業當月為止,後續即無法符合就學生活補助之請領資格。

無。

基隆市、桃園市

新竹縣、新竹市

苗栗縣、台中市

彰化縣、南投縣

雲林縣、嘉義市

高雄市、台南市

台東縣、連江縣

澎湖縣

 

 

 

暑假期間暫停發放

 

 

 

需年齡為25歲以下,待開學之後,持有學生證並蓋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予戶籍地公所。

嘉義縣、屏東縣

宜蘭縣、金門縣

花蓮縣

7月份補助續發,8月份補助暫停發放

9月份,提供繳費證明或有蓋註冊章的學生證予戶籍地公所。

 
 

如果是在跨年級(如國一升國二)的寒暑假,遇到補助未入帳情形,

可能需要在開學後,提供有蓋註冊章的學生證或就學證明給戶籍地公所或社會局(處),才可以持續請領補助唷 !


 

以上資訊提供給大家參考,

針對補助發放實際情形,可洽詢戶籍地公所、社會局(處)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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