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過來!照過來!內政部營建署又開始辦理住宅補貼囉,且聽小編來介紹,有需要的朋友請把握時間申請喔!
一、申請日期
自107年7月23日(一)至107年8月31日(五)止
二、申請方式
採書面申請方式,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應檢附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承辦窗口。
三、申請資格(三項補助僅能擇一申請,不可同時辦理喔)
申請項目 補助內容 |
租金補貼 |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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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年齡 |
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20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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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組成狀況 |
符合下列一項即可: 1.有配偶。 2.與直系親屬設籍同一戶。 3.單身年滿40歲。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其兄弟)姊妹應為單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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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 住宅持有狀況 |
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須設籍於租屋之縣市。 |
申請人、配偶及戶籍 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或僅持 有一戶於申請日前2 年內購買並辦有貸款之住宅。 |
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僅持有一戶屋齡超過10年之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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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資格限制 |
應符合所在縣市之所得、動產、非房屋之不動產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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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補助金額
(一)租金補貼
【補助額度】
直轄市、縣(市) |
租金補貼金額(每戶每月最高) |
臺北市 |
5,000元 |
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市、新竹縣 |
4,000元 |
臺南市、高雄市 |
3,200元 |
臺灣省(不含新竹市、新竹縣)、金門縣、連江縣 |
3,000元 |
註: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另訂有其他申請標準之補貼金額者,依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資料為準。 |
(二)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貸款利息補貼
貸款額度 |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依擔保品所在地覈實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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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貸款利息補貼 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覈實決定,最高新臺幣8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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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還年限 |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最長20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合計最長以5年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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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貸款利息補貼 最長15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合計最長以3年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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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利率 |
第一類 |
優惠利率 |
郵儲利率減0.533%。(目前為0.562%) |
適用對象 |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 3.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限申請人) 4.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限申請人) 5.六十五歲以上(限申請人) 6.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7.身心障礙者 8.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9.原住民 10.災民 11.遊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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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 |
優惠利率 |
郵儲利率加0.042%。(目前為1.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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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
不具第1類條件者。 |
以上為今年度住宅補貼福利內容,如果大家有任何疑問或想多了解的地方,可撥打內政部營建署住宅補貼諮詢專線:02-2192-0600(諮詢時間:7/6~9/5,每週一至週五0800-1800),或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免付費)了解相關社會福利資訊喔!
下期預告:
今年8月,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將有新的變更,下個月就讓我們一起來認識新的福利資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