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政府除了開辦租金補貼之外,還辦理了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以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嗎~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12年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什麼是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為了協助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以下且2年內自購住宅並辦理貸款的家庭,提供「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人向政府提出申請,經政府審查核定之1年內,以自行購買之住宅向金融機構辦理本貸款,由政府補貼部分住宅貸款利息,以減輕貸款利息負擔。

 

受理時間

自112年8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止。

*郵寄申請依郵戳日期認定、書面臨櫃申請依各受理機關規定。

*線上申請自112年8月1日上午9點至112年8月31日下午5點止。

 

申請條件

申請人年齡

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已成年。

2.未成年已結婚。

3.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家庭成員住宅狀況

(註1)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均無自有住宅。

2.申請人持有、其配偶持有或與配偶、同戶籍直系親屬、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之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家庭成員均無其他自有住宅。

申請時家庭成員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且家庭年所得及財產符合以下情形

戶籍地

112年度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標準表

家庭成員所得及財產均應低於下列金額

家庭年所得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

家庭動產限額

家庭不動產限額

臺北市

163萬元

6萬6,546元

712萬元

906萬元

新北市

133萬元

5萬6,000元

440萬元

630萬元

桃園市

131萬元

5萬5,920元

302萬元

580萬元

臺中市

122萬元

5萬4,152元

440萬元

543萬元

臺南市

101萬元

4萬9,805元

302萬元

537萬元

高雄市

111萬元

5萬467元

302萬元

543萬元

金門縣

連江縣

102萬元

4萬5,861元

302萬元

420萬元

其餘縣(市)

102萬元

4萬9,805元

302萬元

537萬元

 

應備文件

基本應附文件

1.申請書(線上申請者免附)。

2.戶口名簿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夫妻分戶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申請人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檢附該住宅之貸款餘額證明影本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4.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約12坪)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5.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之住宅者,應檢附政府公告拆遷之文件影本。

6.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除應檢附出入國(境)紀錄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外,並應檢附外僑居留證(外籍人士)、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臺灣地區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香港或澳門居民)。無居留證、居留入出境證或出入國(境)相關資料,或出入國(境)相關證明文件顯示未曾入境者,視為無該家庭成員。

7.目前居住已辦理建物登記住宅未達本法所定基本居住水準者檢附之證明文件;已達本法所定基本居住水準者,免附。

加分或適用第一類優惠利率者應附相關證明文件

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詳細證明文件可參閱 此連結

 

申請單位

1.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住宅補貼之單位 (點選開啟)

2.線上申請 (點選開啟)

 

補助內容

1.優惠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依擔保品所在地覈實決定

(1)臺北市最高為新臺幣250萬元

(2)新北市最高為新臺幣230萬元

(3)其餘直轄市、縣(市)最高為新臺幣210萬元

2.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5年

3.優惠利率

 

適用對象

優惠利率

第一類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

3.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限申請人)

4.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限申請人)

5.六十五歲以上(限申請人)

6.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7.身心障礙者

8.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9.原住民

10.災民

11.遊民

12.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限申請人)

郵儲利率減0.533%。(目前為1.062%)

(註2)

第二類

不具第1類條件者。

郵儲利率加0.042%。(目前為1.637%)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什麼是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為了協助僅擁有1戶老舊住宅的家庭改善住宅環境,以獲得較佳的居住品質,政府對於想修繕住宅的家庭,提供「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人須先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向金融機構貸款自行修繕住宅,由政府補貼部分貸款利息,以減輕貸款利息負擔。

 

受理時間

自112年8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止。

*郵寄申請依郵戳日期認定、書面臨櫃申請依各受理機關規定。

*線上申請自112年8月1日(星期二)上午9點至112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5點止。

 

申請條件

申請人年齡

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已成年。

2.未成年已結婚。

3.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家庭成員住宅狀況(註1)

家庭成員僅持有一戶住宅且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逾十年,該住宅應為申請人所有、其配偶所有或其與配偶、同戶籍直系親屬、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共同持有。

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且家庭年所得及財產符合以下情形。

戶籍地

112年度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標準表

家庭成員所得及財產均應低於下列金額

家庭年所得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

每人動產限額

家庭不動產限額

臺北市

163萬元

6萬6,546元

32萬元

906萬元

新北市

133萬元

5萬6,000元

27萬元

630萬元

桃園市

131萬元

5萬5,920元

24萬元

580萬元

臺中市

122萬元

5萬4,152元

24萬元

543萬元

臺南市

101萬元

4萬9,805元

24萬元

537萬元

高雄市

111萬元

5萬467元

24萬元

543萬元

金門縣

連江縣

102萬元

4萬5,861元

每戶(四口內)每年120萬元,第五口起每增加一口得增加30萬元

420萬元

其餘縣(市)

102萬元

4萬9,805元

24萬元

537萬元

 

應備文件

基本應附文件

1.申請書(線上申請者免附)。

2.戶口名簿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夫妻分戶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建物登記文件:修繕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4.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約12坪)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5.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之住宅者,應檢附政府公告拆遷之文件影本。

6.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除應檢附出入國(境)紀錄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外,並應檢附外僑居留證(外籍人士)、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臺灣地區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香港或澳門居民)。無居留證、居留入出境證或出入國(境)相關資料,或出入國(境)相關證明文件顯示未曾入境者,視為無該家庭成員。

7.申請修繕之住宅如未具備衛浴設備,應簽具切結書切結該住宅未具備衛浴設備且修繕項目包含增設衛浴設備,始得予以加分。

加分或適用第一類優惠利率者應附相關證明文件

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詳細證明文件可參閱 此連結 

 

申請單位

1.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住宅補貼之單位 (點選開啟)

2.線上申請 (點選開啟)

 

補助內容

1.優惠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覈實決定,最高新臺幣80萬元。

2.利息補貼年限:最長15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3年。

3.優惠利率

 

適用對象

優惠利率

第一類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

3.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限申請人)

4.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限申請人)

5.六十五歲以上(限申請人)

6.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7.身心障礙者

8.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AIDS)

9.原住民

10.災民

11.遊民

郵儲利率減0.533%。

(目前為1.062%)

(註2)

第二類

不具第1類條件者。

郵儲利率加0.042%。

(目前為1.637%)

*備註

1.家庭成員係指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需要照顧之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兄弟姊妹。

2.郵儲利率: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存款額度未達500萬元定期儲金機動利率」。(112年3月29日起為1.595%)

 

如果還有關於自購住宅與修繕貸款利息補貼的問題,可以跟誰詢問?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電話: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 (點選開啟)
2.住宅補貼諮詢專線:(02)7729-8003【專人接聽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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