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4.21補充申請對象資格】

防疫補償自109年3月23日起受理至今已一段時間,仍有許多民眾不清楚補償申請規定,小編將平日社工提供諮詢服務中較常見的問題整理出來,並於文章下方提供各項問題的諮詢窗口,方便讀者使用。

防疫補償.png

 

 

 

為什麼會有防疫補償?

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遵守防疫各項規定,補償因受檢疫或隔離期間喪失人身自由,或因請假未領薪資之經濟損失。

 

誰可以申請防疫補償金?

下列對象於隔離或檢疫期間未違反防疫規定亦無領取薪資

  • 居家隔離者:持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
  • 居家檢疫者:持有「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
  • 集中隔離者:持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隔離通知書」
  • 集中檢疫者:持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檢疫通知書」
  • 照顧者: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 【110.5.11新增】在家獲知確診、解除隔離治療需再7天居家隔離之無症狀/輕症確診個案抗原快篩陽性個案,持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居家)隔離通知書」

註:身分與通知書相關問題:自國外入境者請洽疾病管制署詢問,在台確診或經衛生單位匡列居家隔離對象則向接受隔離地點衛生單位詢問。

提醒!持有通知單為「隔離治療通知單」或「 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 」,因已有使用醫療資源,所以不是補償申請對象 

提醒!通知單種類眾多,請認明通知單標題,才能釐清是否符合補償申請資格。

 

防疫補償有申請次數的限制嗎?

補償申請無次數限制,但自109年3月17日起前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其必要出國原因須為下列情況,才可申請防疫補償:

1.因公出差(註1):受公務機關或雇主指派出國,須於「契約終止後」且勞雇雙方協商約定未給付檢疫期間薪資,方可申請防疫補償。

2.出國參加或處理親屬(註2)之喪葬事宜。

3.因親屬(註2)病危或罹患重大傷病,且需進行手術,有出國探視之緊急需求。

4.經醫療專業認定,國內無任何可使用之治療且該病情有危及生命之虞,致需出國就醫必要。

註1:關於勞動契約、檢疫期間薪資給付之諮詢可洽勞動部1955專線詢問。

註2:親屬為三親等內之直系血親或姻親、配偶、兄弟姊妹。

 

怎麼知道前往的地區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為第三級?

自109年2月6日起,全球各地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陸續列為第三級,如對於前往地區列為三級之時間有疑問可向疾病管制署確認。

 

外籍人士能領到補償金嗎?

自109年6月17日起,外籍人士須持有居留證方可請領防疫補償。

註:有關居留證相關問題請洽移民署。

 

實際領取的補償金額怎麼不是14,000元?

補償金額為每人每日1,000元,領取日數原則上依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之天數,如國定假日、周六、周日。

 

防疫補償可以先申請嗎?

因隔離或檢疫期間不可外出,補償可於隔離或檢疫結束後隔日起2年內透過防疫補償線上系統(超連結)、郵寄或臨櫃申辦。

 

可以現場辦理當下領取補償金嗎?

補助因需比對資料較多,因此,不論哪種申請方式,審核至撥款時間為自備齊文件提出申請後30至60天

 

申請防疫補償需要提供防疫旅館的收據嗎?

防疫補償並非防疫旅館的住宿補助,申請無須檢附旅館相關單據,詳細文件請見衛生福利部防疫補償說明頁面線上申請系統閱讀條款頁面。部分縣市自行辦理的防疫旅館補助,需向縣市政府詢問。

 

申請補償過程中有相關問題可以向誰詢問?

洽詢業務

洽詢窗口

連絡電話

申請應備文件、審核進度、撥款時間、臨櫃或郵寄辦理方式與特殊情況辦理之諮詢

受隔離或檢疫地點公所、社會局(處)

通訊錄(另開視窗)

線上申請系統操作問題

防疫補償線上申請系統廠商

04-22085285分機447

防疫相關政策、居家檢疫通知單補發事宜。

防疫專線

1922

國外文件驗證與駐外館處資訊

外交部

02-2343-2888

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之文書驗證資訊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02-21757000

居留證一般諮詢

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

0800-024-111

居留證業務辦理

移民署各服務站

通訊錄(另開視窗)

檢疫期間請假與薪資給付、勞動契約等問題。

勞動部

1955

 

希望上述資訊有助於大家認識防疫補償,也可以釐清困惑的部份該洽詢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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