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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家庭發生各種變故,使得生活陷入困境時,家裡若有未成年子女須扶養,政府有提供緊急經濟協助唷!今天為大家介紹的是「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趕快來讓我們看一下吧!
1957福利諮詢專線
1957福利諮詢專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
1957福利諮詢專線 於 2015/05/27 14:08 回覆
1957福利諮詢專線 於 2015/10/13 11:28 回覆
1957福利諮詢專線 於 2015/10/14 10:04 回覆
1957福利諮詢專線 於 2016/12/30 21:3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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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福利諮詢專線 於 2017/05/30 14:20 回覆
1957福利諮詢專線 於 2017/09/24 16:22 回覆
1957福利諮詢專線 於 2017/10/17 18:04 回覆
1957福利諮詢專線 於 2017/11/08 14:29 回覆
因我先生服刑一年七個月
如今他已入獄一年了
我現在三個小孩已有請領兒少津貼
又有中低收入的身分,想說剩下七個月
我能不能再重新申請弱勢家庭少年緊急補助 ?
(我知道只能擇一申請)(我住花蓮 謝謝)
想跟你請教,目前單親,但相關補助,全家收入公所告知須採計一等親內
目前卡在本人一等尊親屬(離婚快30年未共同生活)財產超出,無法申請
但社會救助法 第5條第3項第2款 旨列
"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這似乎跟公所人員及社會局人員回覆有差別?
能幫忙釋疑嗎?
全家人口的計算方式,是否符合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2款所述,
應該排除一等尊親屬的財產及收入計算,
公所告知要法院判決才能免除一等尊親屬的財產計算,這似乎跟條文有衝突,
所以這部分條文能幫忙釋疑嗎?
我每個月的薪水只有一萬三左右 想請問還能申請此項補助嗎 謝謝您